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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中共四川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 年实施办法〉责任分工》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纪检监察审计处 发布日期:2015-03-23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中共四川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 年实施办法〉责任分工》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不断提高反腐倡廉能力,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知识创新、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紧紧围绕学院“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院、规范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具有我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学院的办学治院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实现学院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2.工作要求

——落实《实施办法》,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发展是第一要义、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科学理念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全部过程和各个方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落实责任,重在建设。

——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认真总结学院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工作经验,按照《实施办法》新要求,围绕教育有效、制度管用、监督到位、改革深化、纠风深入、惩处有力,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狠抓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

3.阶段目标

经过今后5 年的扎实工作,构建起符合学院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使学院管理更加规范,党风政风行风校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充分发挥思想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基础作用

4.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推进校园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统一规划,统一要求,统一实施。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协调机制,建立宣传统战部、组织部、纪检、党办、学生处、团委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保障教育资源共享,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课课程,院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继续坚持每年突出一个主题,选择适当时机,开展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根据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活动方式(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组织部、纪委办;协办部门:党办、学生处、团委)。

5.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多层面反腐倡廉教育

⑴加强县级以上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修订《中共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确保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教育每学年不少于两次;建立和完善学院党委每年两次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实行院(系)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定期谈话制度;坚持新任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结合任职前谈话进行);完善对有违规行为的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制度(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组织部、纪委办)。

⑵加强教职工层面的反腐倡廉教育。各党支部按照学院部署抓好党员、教职工层面的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尤其要抓好重要岗位人员的教育,主要包括管理人、财、物和招生考试、基建工程等工作人员的教育。抓好新进教职工上岗前的培训,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牵头部门:各党支部、各部门)。

6.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⑴提升学生崇廉尚洁、诚实守信的自觉性。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学院制定的《中共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牵头部门:教务处、宣传统战部、团委;协办部门:各系党支部、学生处)。

⑵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廉洁从教纳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促进师德师风进一步优化,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把加强青少年廉洁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加强教师诚信体系建设,健全教师信用记录、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办部门:教务处、各系)。

⑶推进学风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出台《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学术道德自律准则》和《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实施意见》,抵制学术上的急功近利、弄虚作假、浮躁习气等不正之风加强学风建设、维护学术道德和学术纪律。(牵头部门:科研处;协办部门:人事处、教务处、各系党支部)。

⑷充分发挥校园媒体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大《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报》反腐倡廉宣教力度;《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重视刊登反腐倡廉理论文章;“纪检监察网页”要办出特色,增强吸引力;加强廉政教育功能。发挥学院网页、校园橱窗等在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各种活动,在校园内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风尚(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协办部门:纪委办、科研处、团委)。

7.加强作风建设

⑴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学院领导一般不出席礼仪庆典活动,不为会议活动发贺电、贺信,不题词,出差出访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牵头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

⑵加强学院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落实责任制,加强管理监督,完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预防腐败案件、商业贿赂问题的发生,杜绝各种浮夸、作假、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牵头部门:纪委办、组织部、办公室;协办部门:学院各部门)。

三、建立健全制度防腐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8.加强体制性制度建设

⑴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探索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机制,推进校务公开、党务公开,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制定从决策到执行全过程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进一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牵头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

⑵进一步完善党政议事规则。贯彻教育部《直属高院、直属单位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修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议事规则》和《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议事规则》。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牵头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纪委办)。

⑶建立党务公开制度。研究制定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包括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不断推进党务公开(牵头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协办部门:纪委办)。

⑷完善院务公开制度。认真贯彻《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建立同广大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子政务建设,完善院务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协办部门:纪委办)。

9.加强专项性制度建设

⑴完善干部选任制度。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及相关规定,认真落实《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建立完善组织人事与纪检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中层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标准(牵头部门:组织部、学院党委办公室;协办部门:纪委办、学院各部门)。

⑵完善招投标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建(维修)工程招标,设备(器材)采购招标,教材、图书采购招标,药品采购招标以及饮食主副食品采购招标等制度。制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牵头部门:纪委办、监察处;协办部门:学院各部门)。

⑶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职工岗位聘任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职工岗位聘任监督制约机制。修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申诉审议暂行办法》,认真做好教职工有关申诉的受理、调查,作出公正处理(牵头部门:人事处、组织部;协办部门:纪委办、监察处、学院各部门)。

⑷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院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完善科研经费管理,规范学院科研成果;(牵头部门:科研处;协办部门:学院各部门)。

⑸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规范预算管理,落实经济责任制,健全财务内控机制;完善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清理“小金库”;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学院二级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牵头部门:计划财务处;协办部门:学院各部门)。

1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

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每年与学院及时签订“廉政责任书”;建立中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完善《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牵头部门:纪委办、监察处;协办部门:学院各支部)。

⑵健全领导干部廉洁制度。建立健全《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处以上领导干部定期述职述廉制度》、《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处以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牵头部门:纪委办、监察处、组织部、学院党委办公室;协办部门:学院各支部)。

11.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遵守党纪国法、院纪院规的自觉性,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保证制度有效贯彻实施。加强制度管理工作,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 保证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办部门:学院各部门)。

四、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关键作用

12.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坚持院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与班子成员科学分工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不断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体制机制,落实和保障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批评、建议、检举的权利;建立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党的纪检部门专门监督的机制(由下列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组织部、学院党委办公室、纪委办、监察处)。

13.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

⑴重视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院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重大决策事项,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牵头部门:纪委办、监察处、组织部、学院党委办公室;协办部门:学院各支部)。

⑵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在年终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继续坚持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的做法,班子成员针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以及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牵头部门:组织部、学院党委办公室;协办部门:纪委办、监察处、学院各支部)。

⑶院领导班子成员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班子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参加2个分管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牵头部门:组织部、学院党委办公室)。

14. 发挥好其他监督主体的作用

发挥学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健全学院重大问题决策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协商机制。发挥教代会、工会的监督作用,继续坚持凡学院制定的大政方针必须经教代会充分讨论,凡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规定必须提交教代会审议。坚持院长向教代会报告年度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发挥共青团等群众团体的监督作用。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监督作用。发挥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监督作用。畅通师生员工监督举报渠道,认真落实教育部《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工作细则》,健全受理群众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强化学院监察职能,加强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审计,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和科研项目审签,领导干部届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调查等。对审计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查处。完善财务部门内部监控机制,加强对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定期对二级财务进行检查(由下列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纪委办、监察处、组织部、学院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计划财务处)。

15. 加强对重要工作和重点环节的监督

⑴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对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扩大考察测评范围,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多数教职工不赞成的干部不能任用。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牵头部门:组织部、学院党委办公室;协办部门:纪委办、监察处、学院各支部)。

⑵加强对各类招生工作的监督。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挥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作用,对违规招生的,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纪委办、监察处;协办部门:学院各支部)。

⑶加强对基建、维修工程以及设备、物资、教材、图书、药品、主要食品采购等招标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招标管理办法》,规范招标程序,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工作,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由下列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计划财务处、纪委办、监察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各系)。

五、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6.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

院党委对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融入党建和行政管理工作之中。把落实学院的《具体意见》情况作为责任制检查内容(牵头部门:纪委办、监察处)。

17. 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

院纪委要协助党委抓好本《具体意见》规定的各项任务的分解和监督检查,按照各职能部门工作分工进行科学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对工作重视和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重视、不得力,特别是对于因不作为或乱作为导致发生腐败行为的,要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牵头部门:纪委办、监察处)。

18. 各职能部门自觉履行职责。职能部门要发挥优势,主动抓好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将属于本部门的任务落实到人。牵头部门与协作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优质完成(牵头部门:纪委办、监察处)。

中共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0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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